通知公告
社会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
2024-12-10 文:社会学院 图:社会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中国人民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培养造就堪当时代重任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中如发现考生有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或者存在不具备报考或录取条件等情况,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并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二、选拔模式
本方案适用于校内外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生的选拔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并遴选优胜者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科学素养、专业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及学术规划能力,同时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整体组织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完成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还需在学校“智慧研招”系统中按要求提交材料,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考条件、报考类别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0:00至2024年12月25日17:00。
我院实施大类招生,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在系统中填写报考导师,仅需填写报考专业(方向)。在申请材料递交、审核及综合考核阶段均不区分导师。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思政类专项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英才培育计划”等专项计划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24年12月27日10:00至2025年1月2日17:00在学校“智慧研招”系统中统一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被视为考生放弃审核资格。仅在网上报名,未按时提交材料者,或只提交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或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1.文件封面、目录(见文末下载专区附件1)。文件封面写明:姓名、报考专业(方向)、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目录请标记页码。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封面封底在“必读材料”下载;报名登记表上请勿填写报考导师;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无需填写)。
3.博士研究生个人外语水平登记表(见文末下载专区附件2)。能够证明考生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
其他语种:国家认可的相应语种权威考试,由考生提供考试权威性证明。
考生需在综合考核报到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供审核。
4.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教务部门或档案馆红章有效)。
5.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每学期均有注册的学生证,并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所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书应使用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的统一模板,内容应突出被推荐者与拟申请专业有关的学术研究能力等。
7.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8.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特殊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9.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教育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10.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研究现状、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创新点、主要参考文献等,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11.科研情况一览表(见文末下载专区附件3),及1-5篇/部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
1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不少于8000字的论文介绍(应包括摘要、目录、导论、文献综述等)。
13.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4.报考社会学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考社会学专业方向确认单(见文末下载专区附件4)。
15.承诺书(见文末下载专区附件5)。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形式的,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可供核实的原件,否则不被采信和认定。所有申请材料须保证完整、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任何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专门的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学院当年的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审核环节。
(四)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依据学院办法及评分标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独立评分。
材料审查满分为100分,审查小组对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确定材料审核分数线和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五)综合考核
1.我院实行差额综合考核,拟录取人数与综合考核人数之比不低于1:1.2,综合考核名单及综合考核办法拟于2025年2-4月在我院官网公布。
2.综合考核预计在2025年2-4月进行。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纸质版申请材料、身份证、本科与硕士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以及提交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提交学院审核。
3.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四项,前三项各100分,考核权重占比分别为 20%、40%、40%,第四项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和学术规范意识等,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此项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为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总。
(1)笔试:专业外语,满分50分、及格分为3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
(2)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及格分为30分;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为60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面试总分。
综合考核时间及形式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需要而调整,如有变化将及时告知考生。
4.导师填报与师生双向选择
学院按专业(方向)招生,考生在被录取入学之后的一个学期内,与本专业(方向)的导师双向沟通,确立师生指导关系。
(六)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开展录取工作。
综合考核各科目均须及格,否则不能录取。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况,在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均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本工作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负责解释。
4、因错报、提供虚假信息或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网站https://ssr.ruc.edu.cn/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
邮编:100872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2513354
Email:shyrkxy@163.com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崇德楼西楼307室
【下载专区】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文件封面、目录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外语水平登记表.xlsx
附件3: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情况一览表
附件4: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社会学专业方向确认书
附件5: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院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