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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扶贫基金会·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评审细则

2017-03-01 文:社会学院 图:社会学院

第一条 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是于2011年由恒大集团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资在我校设立的,主要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一年级本科生。同时也通过多种形式为受助学生提供实习、就业指导与培训等帮助学生成才的服务和帮助

第二条 资助对象:已被中国人民大学《贫困生认定、跟踪机制实施方案》确认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一年级本科生。

第三条 资助金额:每人每学期1500元。

第四条 申请条件:申请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的学生;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7)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8)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2、学习成绩及其他要求

1)考上项目高校的大一新生;

2)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

3)个人生活勤俭节约;

4)上学期学习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第二学期标准)

第五条 评选时间: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工作为每年9月份。

第六条 评审程序

1、学院发布申请助学金信息。

2、评审工作须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奖励与资助科复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上报捐赠人”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符合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递交《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推荐: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同时会同班委会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提交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学院审核: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通知的要求,严格对提交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学院进行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奖励与资助科。

(4)学生处奖励与资助科将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中国扶贫基金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第七条 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举办恒大助学基金颁发仪式,发放结对卡,并告知学生向资助人写感谢信。

2、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在我校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财务处统一打卡发放。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