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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困难补助金评审细则
2017-03-01 文:社会学院 图:社会学院第一条 中国人民大学困难补助金是专门为因自然灾害或家庭出现突发事件的学生设立的一种资助方式,具有直接、无偿的特点,也是学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资助措施。
第二条 资助对象:因自然灾害或家庭出现突发事件的学生。
第三条 资助标准:中国人民大学困难补助金申请标准根据学生困难程度酌情而定,一般为1000-5000元不等。
第四条 申请条件:申请困难补助金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因自然灾害或家庭出现突发事件的贫困生。
第五条 申请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困难补助申请表》。
2、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奖励与资助科审批,确认受助资格。
3、学生凭学生奖励与资助科出具的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补助通知书,带相关证件去财务处领取补助金。
第六条 中国人民大学困难补助金在我校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