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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

2017-03-01 文:社会学院 图:社会学院

第一条 困难补助是学校为家庭出现突发事件的学生提供的临时性生活补助,旨在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临时性困难,使其能安心在校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困难补助具有直接、灵活、无偿的特点。

第二条 资助对象:因个人发生突发事件或家庭出现临时性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或符合中国人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的学生。

第三条 资助类型及标准:

1、因突发性事件,家庭经济来源受到较大影响,致使学生学习和生活受到明显影响的,可申请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000元。

2、对于个别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学生,且其家庭经济无力负担,经审核批准,可以给予该学生公费医疗10%的补助,且补助额不超过5000元。

3、因学生重病或发生意外事件(其本人责任)而致死亡的,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对家庭经济收入有重大影响的贫困学生,根据受灾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

(1)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受自然灾害影响或家庭出现突发事件的贫困学生。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对于因学生本人责任发生失窃被盗、发生宿舍火灾等情况而致其临时生活困难的学生,学校不予补助。

(2)对于在生活中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的学生,学校将不予补助。

(3)当年受处分的学生,学校不予补助。

第五条 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详细书面申请材料,一并报至学院。

(2)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学生处审批。

(3)学生处审批,并将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第六条 中国人民大学困难补助发放形式采取打卡发放,且在学校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