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拟给予退学处理公告
2021-11-01 文:社会学院 图:社会学院拟给予退学处理公告
近期,经学校研究,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拟对符合退学情形的部分学生给予退学处理,并印发《拟给予退学处理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学院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学生,但仍有部分学生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告知书》,特此公告送达其《告知书》内容,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4日。
如对学校拟按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应于公告截止日前,将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须本人亲笔签名,注明手机号码等常用联系方式)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我校学籍管理专用邮箱xjk@ruc.edu.cn,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社会与人口学院
2021年11月1日
拟给予退学处理公告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1 |
宋* |
****09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