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0-10-10 文:社会学院 图:社会学院

为做好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我院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概念与要求

(一)有关定义

1.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院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2. 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我院对报考本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二)工作原则

1.推免接收工作是我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学院对其高度重视。

2.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本着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工作程序,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要求认真执行公示制度,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3.我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4. 我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二、   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如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学校和研究生院的有关专门文件要求。

5.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家评审小组(成员为我院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老师,不少于五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经我院审核认可后,报请学校审核。

 

三、   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和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费,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一致。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微信订阅号以及各学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

2. 我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水平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能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获奖证书以及专家推荐信等。

注:所提交的材料务必完整、准确、清晰,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及不完整的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资格。

5. 推免生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我院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拟采取远程在线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

①综合素质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本学科专业知识及考生综合素质。满分150分,及格分为90分。

②外语面试,主要测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满分50分,及格分为30分。

③跨学科加试,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满分100分,加试科目及格分为60分,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④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6.我院在复试结束后,汇总复试成绩并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四、   组织接收

(一)申请人需达到基本申请条件且复试各科成绩均需及格,即,专业面试60分及以上、综合面试60分及以上、跨学科加试60分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各科及格的基础上,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本科学业情况、科研情况和复试成绩,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被我院提前考核,达到基本申请条件且复试各科成绩均及格,并获得优胜的考生,我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

(三)我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

(五)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我院提出。

 

五、   其它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材料不完整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我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我院严格筛选参加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允许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本次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向学校主管部门主动声明报备。

(四)我校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由社会与人口学院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