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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博士生招生接收报名材料的通知

2018-04-11 文:社会学院 图:社会学院

按照研究生院和学院的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博士考生接收报名材料等事项通知如下:


• 接收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8:30—11:00点,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崇德西楼302会议室。(只接收进入复试同学的报名材料)


• 提交材料清单:

1、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必须带照片,格式必须规范);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有注册);

3、 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签字必须由专家本人签字。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均不能作为推荐人);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提供此件的单位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5、 同等学力、EMBA考生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 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成果清单。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原件、复印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含单证和双证,应届生和往届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以上论文以发表的原件为准,我院不接受用稿通知;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

8、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3)定向(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按学校要求应能脱产学习一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仅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以及经学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报考。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提交。凡提交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缺项者视作自行放弃考试资格。提交时必须装在大号信封内,在封面处注明考生姓名、考号、报考专业以及导师名称、并附材料清单详表。


注: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2、复试名单、复试办法请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招网和社会与人口学院网站查询(Http//ssps.ruc.edu.cn)。

3、复试时间:4月19日下午或4月20全天(各专业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在4月19日上午提交材料时现场查询)。

4、学院博士招生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62513354。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