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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文质量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016-11-08 文:社会学院 图:社会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自2016年起实施“研究生论文质量提升计划”,鼓励并资助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开展实证调查研究。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程序

1.资助对象为本院已经通过论文开题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申请条件:(1)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风端正;(2)所选研究课题属于经验研究范畴,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3)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已取得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

3.学院每年向所有研究生发布通知,符合申报要求者经导师同意推荐,填写相关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

4.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审核批准后通知申请人,并向全体学生公布,接受监督。

5.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已获得资助者取消资助,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处罚。

二、经费使用与报销

1.原则上按3000元/人的标准资助,可根据调研的实际需要适当浮动。

2.接受资助者应持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销。

3.接受资助者应与学院签署安全承诺书,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相关保险。

4.在资助期内有考试作弊、违背学术规范、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者,本资助随即终止,并追回经费。

5.未按要求完成报销手续的,须赔偿学院经费损失,同时取消其下一年度申请“研究生论文质量提升计划(试行)”资助的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采取其他惩罚措施。

三、成果发表与标注

1.接受资助者应围绕受资助项目积极推出学位论文、期刊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

2.学位论文、期刊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应在显著位置统一表述为:本成果受到中国人民大学“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的支持,及“社会与人口学院研究生论文质量提升计划”的资助。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2016年9月